绵阳市游仙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关于加强灾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紧急通知
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止灾后疫情发生,做好灾后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死亡动物尸体清理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协调指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成立“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小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龙明兼任组长,区农工办主任董建明、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李松海兼任副组长,区经济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区水务农机局、区卫生局和区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灾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和圈舍及环境消毒的技术指导;负责动物及产品的检疫,从源头控制死亡动物进入流通销售环节;负责提供无害化处理所需消毒药品。
区经济商务局:负责屠宰加工场(点)监管,严禁屠宰、加工死亡动物。
区公安分局:负责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现场的治安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解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经费。
区交通局:负责加强运输监管,严禁运输死亡动物。
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对灾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现场的环境监控。
区水务农机局:负责江河水面监管,发现漂浮死亡动物,及时组织打捞,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卫生局:负责参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人员的健康防护和疫病监控。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严禁死亡动物及产品上市销售。
二、细化措施、科学处理
(一)清理、收集所有死亡动物尸体,就地掩埋。掩埋坑深度以掩埋坑内尸体距地面1.5-2米为宜,坑的底部在掩埋前均匀撒布石灰,掩埋现场彻底清理消毒。处理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二)从5月19日至5月25日,对全区畜禽圈舍和环境进行一次紧急防疫消毒。
(三)严禁收购、转运、加工、销售和食用死亡动物。
(四)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死亡动物登记册、无害化处理记录、紧急防疫消毒记录,存档备查。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一)各乡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动员,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紧急行动,及时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毒,防止人畜重大疫情发生。
(二)各乡镇要组织兽防人员和村防疫员亲自实施消毒工作,不得采取将消毒药分发给村社由村社自行消毒的做法,防止消毒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完成质量差的要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和紧急防疫消毒结束后,各乡镇和有关区级部门要向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总结。
2008年5月18日
主题词:抗震救灾 无害化处理△ 通知
绵阳市游仙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5月18日印
(共印20份) |